9月13日,記者從棗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獲悉,為滿足職工自住性購房需求,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我市開始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其中,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最低首付比例提高10%。
據棗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根據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近日發出的《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從今年9月7日起,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3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40%;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經兩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通知中提出積極支持租房消費,鼓勵市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需求。租房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為: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無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且無其他法定凍結事項;本人及配偶均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沒有購、建、修房、還貸提取記錄和公積金貸款記錄。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雙方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房提取額不與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掛鉤。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額度按照實際支出全額提取,職工及其配偶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租金。租住商品住房并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完稅發票的,提取額度為按實際支出提取;不提供租房證明的,未婚職工按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450元計算,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合計按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900元計算。